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双圣食品有限公司
南京兴富利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南京兴富利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0000元(其中***开户账号:62×××7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雨花区支行),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张彩霞所有的车牌号为鲁B×××××号轿车一辆,期限为一年。

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保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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