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大唐玻璃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06元,减半收取203元,由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