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邗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中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夔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中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983,583.33元,期限自冻结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如冻结不足,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邗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担(已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