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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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二、查封***名下位于桐城市龙眠东路南侧1#101、2#101、3#101房产及桐城市区龙眠东路117号面积为623.48㎡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桐房地权证2014字第××、84××91、84××93号,桐国用(2014)第××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4-25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