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 都匀市雨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正鑫扬物资有限公司 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雨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8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应得收入或其他收益。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正鑫扬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