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罚款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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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桃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罚款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罚款决定书 (2020)湘0922司惩32号 被罚款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桃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詹志雄、***、詹新貌、申小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罚款5000元,限期2020年7月2日前缴纳。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三日内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