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元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烟台元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8000元至本院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户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号:15×××42)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查封、扣押的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19-12-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