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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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家里家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家里家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原告内蒙古家里家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8-12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