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林州市京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林州京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阳凤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林州京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174元,由原告林州京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