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瑞安市一億商贸有限公司
瑞安市祥意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宣告汇票号码为320××××3813,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出票人为瑞安市一億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瑞安市祥意机械有限公司、持票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出票日期为2019年9月5日、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3月4日、付款行为浙江瑞安湖商村镇银行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案申请费1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900元,由申请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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