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瑞安市一億商贸有限公司 瑞安市祥意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汇票号码为320××××3813,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出票人为瑞安市一億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瑞安市祥意机械有限公司、持票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出票日期为2019年9月5日、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3月4日、付款行为浙江瑞安湖商村镇银行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案申请费1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900元,由申请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