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永视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汇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饰美家装饰有限公司 东莞天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众宇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东莞天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深圳汇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优饰美家装饰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即日停止侵犯原告深圳市永视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4808345号“ZAXTEA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限被告深圳汇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永视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00000元; 三、限被告深圳市优饰美家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永视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00000元;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永视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东莞天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深圳汇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优饰美家装饰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6-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