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前海聚星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前海聚星汇(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531196.38元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