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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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宏盛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113民初8211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法定代表人:杨振,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陕西宏盛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胡立兵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王普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