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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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伊犁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52元(新疆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新疆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