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伊犁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52元(新疆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新疆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