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百城支行
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
南宁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广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嘉宾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城关分理处
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
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新兴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109执保293号

南宁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莉莉、张基聪:

关于申请人南宁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黄莉莉、张基聪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桂0109民初1874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实施了以下保全行为:

一、冻结被申请人张基聪名下银行存款,额度为937917元,开户行、账户:1.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百城支行、605111010100558536,实际冻结3.07元;2.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6831,实际冻结2.09元;3.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新兴支行、***9719,实际冻结1.6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止;

二、冻结被申请人黄莉莉名下银行存款,额度为937917元,开户行、账户: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城关分理处、6228482831572910012,实际冻结76.93元;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广场支行、621***37,实际冻结1.64元;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嘉宾路支行、6***,实际冻结18.57元;4.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7252,实际冻结0.4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止。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109民初1874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部分保全。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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