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泰安同创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0902民初4991号民事判决; 二、泰安同创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开具购房款发票;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60元,保全费1025元,共计2185元,由原告***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2320元,由原告***负担1160元,泰安同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