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安同创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0902民初4991号民事判决;

二、泰安同创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开具购房款发票;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60元,保全费1025元,共计2185元,由原告***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2320元,由原告***负担1160元,泰安同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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