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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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睿能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明普光电有限公司 |
类型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文书内容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084执1301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睿能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丁玉安,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扬州明普光电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高邮市人,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高邮市人,住***。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睿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扬州明普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作出的(2019)苏1084民初6866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含执行费5450元),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