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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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颍上县人民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 安徽名道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4558.35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5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37元,原告***负担70元,被告***负担3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