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世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深圳市世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深圳市世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