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支公司 上海钰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莱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钰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莱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85161.9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