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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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青岛中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96800元,退还原告原告青岛中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青岛中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9
发布日期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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