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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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青岛中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96800元,退还原告原告青岛中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青岛中汇泰富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4-09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