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澳宝塑机科技有限公司 望江澳宝江花工贸有限公司 安徽普瑞斯电工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安徽澳宝塑机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整体资产【位于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证××、××房产、庆国用(2010)2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设施和公司设备、生产材料等,详见清单】以2100万元变卖给安徽普瑞斯电工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XK(1-1)】,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时起转移。 二、安徽普瑞斯电工机械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7-5-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