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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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烟台市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青岛国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烟台市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7600元,退还烟台市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2-28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