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烟台市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青岛国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烟台市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7600元,退还烟台市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