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 法院 | 云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本金1921.75元及利息、违约金[截止至2019年5月25日的利息为285.67元,之后的利息按日利率0.5‰计算至信用卡透支本金还清之日止;截止至2020年3月22日的违约金为215.48元,之后的违约金按照丰收信用卡(标准个人卡)收费表(2017版)的标准计算至信用卡透支本金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