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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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苏0612执2117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夕东、罗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标的376680.45元(不含利息)。执行中,因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裁定对两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处置。现已处置完毕,拍卖得款561352元,本院退付申请执行人456510.01元、支付拍卖公司拍卖辅助费2000元、收取执行费5550元。余款97291.99元分配给(2015)通执字第01873号案件受偿。现本案退付完毕,故本案做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