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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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三源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荆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鑫鼎昌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湖北鑫鼎昌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北荆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费442618.58元,并从2020年1月8日起(立案之日)至本院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受理费7940元,减半收取3970元,由被告湖北鑫鼎昌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