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嘉宏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华东酒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102执保1440号 申请人山东嘉宏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申请人滕仕强破产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作出的(2018)鲁1102破4,5,6,7号(2019)鲁1102破1号之三十五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我院作出(2020)鲁1102民初563号之一民事裁定,解除我院作出(2018)鲁1102破4,5,6,7号、(2019)鲁1102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滕仕强持有的日照华东酒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的查封。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解除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440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