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泗阳县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苏1323执2853号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泗阳县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泗阳县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崔永南。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泗阳县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立案受理,执行行为为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已协助申请人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向本院递交结案申请书,此案结案。

特此通知。

2020年7月31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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