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额尔德木图的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67,000.00元、利息(以67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0日至付清为止,按照月利率1%计算)、案件受理费737.50元、执行费916.00元。同时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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