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威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2016)甘0622民初91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2016)甘0622民初91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武威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132755元,并承担该款2013年11月15日至2016年5月16日期间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三、驳回武威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551元,由武威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元651元,***负担2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武威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0元,***负担3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