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县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名下住房公积金6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7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县支行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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