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南县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黑0225民初3563号 原告:甘南县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甘南县立新街。 法定代表人:李清财,职务:经理。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原告甘南县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0日立案后,因原告甘南县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指定期限内逾期未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甘南县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