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绥县支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东门林场华侨分场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扶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绥县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2113元,减半收取1057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绥县支行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