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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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诉讼费312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7-10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