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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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孙菜园子村长春市汇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院内3号、4号、5号、6号仓库内6770吨的化肥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7-8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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