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泾川县支行营业部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泾川县人民法院(2020)甘0821民初20号民事判决;

二、乔某1在景孝义遗产范围内享有借款本金2万元的债权;

三、景孝义的遗产管理人对乔某1在处分景孝义遗产时有相应的协助义务;

四、驳回乔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乔某1负担50元,单某、景某1、景某2、景某3负担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乔某1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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