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湘潭双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熙春路支行
湖南正融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9)湘0304民初19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9)湘0304民初192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湘潭双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4160元,由***、***负担3580元,由湘潭双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58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湘潭双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评估费6000元,由湘潭双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由***、***负担4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00元***、***负担4000元,由湘潭双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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