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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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9民初16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北京市京北机动车检测场,住***。 法定代表人:辛红印,场长。 诉讼代理人:***,男,北京市京北机动车检测场员工。 原告***与被告***、***、北京市京北机动车检测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2020年6月5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施青云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法官助理王希希 书记员夏昕光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