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奎屯天莹租赁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4003民初1244号

原告:奎屯天莹租赁站,住***。

经营者:刘旺喜(系奎屯天莹租赁站经营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奎屯***富力双杰电线电缆销售部,住***。

经营者:***(该销售部经营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奎屯天莹租赁站与被告奎屯***富力双杰电线电缆销售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经本院通知原告奎屯天莹租赁站当庭明确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奎屯天莹租赁站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莉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周晶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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