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莱芜鑫源丝绸有限公司
上林海润丝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上林海润丝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94元,由原告上林海润丝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94元,款汇: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逾期不预交也不提出缓交、减交和免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7-4-8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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