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莱芜鑫源丝绸有限公司 上林海润丝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上林海润丝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94元,由原告上林海润丝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94元,款汇: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逾期不预交也不提出缓交、减交和免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7-4-8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