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雄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82执253号

李祖明:

李祖明因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移送执行一案,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282民初90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李祖明需缴纳诉讼费2300元。因被执行人李祖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李祖明已履行执行款2300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0)粤0282执253号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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