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金鑫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6执511号 杨江峰、浙江金鑫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6民初3075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杨江峰与浙江金鑫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42863元(含执行费535元、诉讼费578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