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泓隆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瑞盛建宁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雪印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北京瑞盛建宁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损失34万元; 二、北京瑞盛建宁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律师费4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880元,由***负担9831元(已交纳),由***负担504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