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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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82执55号 霍伟潮、沈文涛、欧燕萍: 霍伟潮与沈文涛、欧燕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南雄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282民初115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效力,沈文涛、欧燕萍负有缴纳执行款70447.00元的义务。因沈文涛、欧燕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沈文涛、欧燕萍已主动履行缴纳执行款70447.00元的义务。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0)粤0282执55号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