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南雄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82执恢66号

林细妹、邱心怡、邱化宗、何南妹、廖光贵:

林细妹、邱心怡、邱化宗、何南妹与廖光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根据(2012)韶中法民一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廖光贵应承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偿还执行款人民币436395.00元,并承担执行费人民币6446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廖光贵与申请人林细妹、邱心怡、邱化宗、何南妹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2020年04月30日申请人林细妹、邱心怡、邱化宗、何南妹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申请本案结案。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0)粤0282执恢66号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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