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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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82执309号 董华文: 董华文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南雄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282民初152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董华文需缴纳诉讼费276.50元。因董华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董华文已履行执行款276.50元及缴纳执行费50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0)粤0282执309号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