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款、到期债权7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在冻结期限内不得向被申请人支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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