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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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闽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2月2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元(已根据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