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闽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2月2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元(已根据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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