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货款66947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且自2019年8月20日起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律师费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0元,减半收取94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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