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滨州众通物资租赁有限公司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滨州易路通物资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博远重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滨州易路通物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000元(户名:滨州易路通物资租赁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滨北支行,账号:37×××52); 冻结被申请人滨州众通物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000元(户名:滨州众通物资租赁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滨北支行,账号:37×××46);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博远重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000元(户名:山东博远重工有限公司,开户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0×××72)。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